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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说伤到这的。明辞越带着他的手贴在胸膛前,肋骨上,那种重

  纪筝猛地缩回了手。

  他嗫嚅半晌,恨恨道:那我也还得活着啊,活着当皇帝,活着才能带你回家。

  明辞越微微一愣,没出声,低下头来静静地凝视着他。

  真的。纪筝叹了口气,我第一次觉得当皇帝挺好的。

  可以动用一切权利,不顾一切飞奔而来,保护你,还有这片你爱着的土地。

  作者有话要说:  你看那组省略号,它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十二个点,它是一整个辛勤耕耘,洒下汗水的夜(抱头

  第56章

  曦光尚未出现, 但紧紧包裹帐篷的夜色已在悄悄褪去,沙地中特有的夜晚凉意伴着些许水分,从泥土中一点一点, 蒸腾向上,沾满空气。

  四周寂静而暗淡,亮度将将好, 伸手就能看见两人紧扣的十指。

  是军营中该起身的时辰,不过多久这里常规守备枯闷而紧张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纪筝从被子边缘露出一只眼,眯起缝, 在缝隙中观察着床边的男人。

  明辞越刚刚晨练完毕, 站在一旁擦拭着上身, 几滴汗珠顺着腹部轮廓分明,深深浅浅的沟壑,经过疤痕, 向下处滑去。军队条件有限, 沿着两侧高扬流畅的下颌线条,他的下颚上已生了不少青碴, 但乌发仍是束成一丝不苟的发髻。

  明辞越更换上了白色的中衣, 继而便是外面坚硬厚重的盔甲。

  纪筝默不作声地看着, 想起了第一次见明辞越的那个夜,翌日清晨, 他依照人设要明辞越跪下替他更衣,玄色的龙袍袖角从明辞越手中抽离,不留情面地刮过他的侧脸,又想起了冬狩节的那个夜,他在镜中望着明辞越替自己披上那件少时的玄甲。

  过来点。纪筝突然出了声,从被中伸出了一只手揪住了明辞越的衣角, 继而整个人钻了出来。

  明辞越转过头,望了过来。

  芙蓉帐暖,一夜春.宵,dong口阳.春浅复深,一倒一颠眠不得,朕还得为这将军着战袍。

  行军床十分简陋,只有贴地的高度,纪筝跪坐在床上,一抬脸发现自己正对着明辞越的腰部,根本够不到上面的肩甲,胸甲。

  就当他直起身子时,明辞越也细心地半跪了下来,方便他动作。

  大燕的工匠技艺已达到了古时登峰极致的高度,但纪筝一边系着那些做工精细的甲片,一边还是不住在心中嘀咕应该再密一些,再厚一些。

  他在帮皇叔系腰带,一双纤细的小胳膊伸直了,搂过那人精壮的腰,在身后摁上了搭扣,却懒懒得不想送手,够不到,再过来点吧。

  明辞越依言照做,够到了么?

  纪筝闷闷答:不够。男人身上的味道已然钻入了他的鼻息间。

  明辞越又在他的怀抱里向前了一步,两人分离没多时的身体又贴.合到了一处,够了么?

  不够。纪筝将头埋进了那味道里,长叹了一口气。

  下一刻,明辞越分开他的双tui,夹在胳膊下,将他整个人抬了起来,向上颠了一下,抱在胸前,顶靠在了一旁的木支柱上。

  纪筝退无可退,没叹完的那口气,尽数化成了细碎的呜咽,融进了晨风里。

  一吻完毕,两唇分离。纪筝的腿环着他的腰,手搂着他的颈,低头望他。

  明辞越的神色又沉了下去,静默半晌,臣有一事,隐瞒圣上许久,原谅与否由圣上听过之后自行定夺,眼下也该是时候了。

  纪筝被他这话一提醒,又想起了那日顾丛云的古怪说辞,我也有事想问你,虽然可能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报西漠人全军来袭,几支小队已突袭到十里外!

  号角声骤然炸开,直彻云霄,将整个军营从夜色中惊醒,外面顿时脚步声,马蹄声,传唤声,声声惊响糅杂在一起。

  明辞越的目色蓦地变了,转过头,冲着跪在营帐外吩咐道:传令下去,二营骑兵急行军先行,全军即刻戒备。

  是!跪在帐外传话的年轻小兵声音还带着颤抖,得了令,转身就要跑,谁知步子还被绊得接连踉跄了几下。

  明辞越闻声又沉声补充道:不是突袭,没有意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那小兵又接连应了几声,连忙跑开了。

  纪筝半句话没有多说,一整衣物,面色凝重,挣脱明辞越的怀抱。

  干什么去!

  纪筝不理会,顺手抄起已备好的他的那身军甲,转身往外去。

  回来!

  明辞越动作粗暴地拽住了他的胳膊,一把拉回,容不得他反抗,狠攫住了他下巴,逼他抬头张开口腔,气息蛮横地长驱直入,唇舌牙齿磕碰在了一起,血腥味即刻便满溢了出来。

  明辞越眼底煞红一片,趁着纪筝缺氧喘息的瞬间,逼着他凝视自己,这事没商量,你是皇帝,回去!

  他不等回复,也顾不上去听那隐约的心声,撩开帘帐转身离开,排兵布阵还等着他去安排,千军万马还等着他去指挥,没什么好犹豫的,更没什么可停顿的。

  明辞越从军近二十年,经历过的,指挥过的战事大大小小加起来几百场,上阵杀敌与调兵遣将对于他来说已近乎身体的本能,机械性地重复,比起身体上的伤病,更多的应该是心理上的疲惫与麻木。

  毫无疑问,明辞越本就是军事上的天才,他从不打无准备的仗,正如自己刚刚所说,这次所谓的突袭也根本不属于意料之外,按照之前准备的去做就好。

  而他却又难得地紧张了。疾步在路上,他都能伸手触及自己心脏处传来的剧烈悸动,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手心早就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液。

  仿佛回到了第一次临阵握住红缨长枪的时候,毛头小子,眼中还有对战场的炙热,血液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明辞越也害怕,害怕自己再多停留半秒,就要经不住小圣上的请求,将他贴身带着,带上战场,让他与自己策马并驱,肆意冲撞,见识一番大燕阵势,金鼓晓战,杀气阵云的场面。但他又深知两人的身份任性不得,纪筝不是他,不是出生将门的粗糙贱命,刀剑无影,保护好自己的万无一失对于圣上来说,才更应是使命。

  他不是没有看见,不是没有发现,少年人蓬勃的英气,自瞳孔,自周身向外野蛮地迸发,那是完全遏制不住的生长的本能,让人胆惧,也无限魅惑,无数次攫住明辞越的视线,让他根本移不开眼,让他即便已经困厄受制多年,一颗心在走入迟缓苍暮的半途中,下意识地张望靠近。

  这才半年多,一洗曾经沉烂枯萎的气息,那人究竟变化了多少?

  明辞越知道,用不了多久,再多给圣上一些时日,他就会在军务,国政各个方面完完全全超过自己。一只羽翼渐丰的雏鹰,张开翅膀的那天才恍然自己本就是天空的主宰,根本不需要其他鸦雀的领路。

  形势紧迫,他不再多想,简单跟副将交代了布置,顺便嘱托他分出一支队伍将昨日刚到的黄士德一行人护送回去,做完这个他便直赴营地前方,按规矩,听到号角声,所有士兵应该不用发动,已经自发集结在那儿了。

  而他刚一走近,便听到了那边传来一个清脆利落的声音,所有将士听令

  那个马上的背影,战甲紧缚在白衣之上,勒出了如杨树般坚韧挺拔的腰腹线条,有一滴汗珠沿着发鬓滴下,看得人半晌回不过神。

  你们皆是大燕的好儿郎,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在这边疆吃沙子,挨风雪,抛头颅,洒热血,你们的所作所为,朕看得到,大燕看得到,你们的子子孙孙都会看得到。今日伤殒于此的,皆按五等功勋礼制厚葬,大燕会替你们赡养妻儿老母,每户每月五百钱抚恤,今日凯旋而归的,一律算军功,依军功大小封官赐宅,安居乐业。

  纪筝好似听到了明辞越靠近过来的马蹄声,从马上回过头来,一身玄色,生得俊美飒爽,意气无双,两人的目光相碰,是君臣同行的默契,更是爱人欲.望的炙热。他不回头地扬声道:朕许诺,一旦边疆安定,你们皆可放下兵刃,回去家乡。如果不是有想保护的人,没有人想要战争,朕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