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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一听好像高兴起来,声音也大了几分。“那你可碰对人了,我家那里就出产哈密甜瓜,历史上那个有名的贡瓜家族的传人就住在我们那一块,兄弟如果愿意可以先到我们那里去看看。至于行情嘛……”
  那人脸上闪过一道阴翳,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这些年我都不在家里,还真说不上……”
  郑刚哪想到自己胡说八道的一句话就让人当真了,不过,看这个人的面相倒像是个血性汉子,既然自己现在没有地方去,新疆又是个陌生之地,还不如跟他一起去转转,现在对自己来说哪里才是目的地呢。听他刚才话里的意思,他的家好像在农村,现在对自己来说待在农村比城市好,不仅安全,花销也不大。想到这里,郑刚装作兴奋地说道:“那太好了,我正愁人生地不熟呢。”
  在此后的一天多时间里,两个除了打盹就是聊天,居然越聊越投机,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其实,倒不是郑刚和郑建江的性格相投,恰恰相反,郑建江是个性情中人,为人爽直,而郑刚则小心翼翼,含而不露的性子,不过,在经过了近三年的逃亡生活以后,他的性格已经变得多元化,就像变色龙一样,随时都能用适当的色彩保护自己,同时,他还从金生、爱山那里学了一些江湖粗口,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急公好义的汉子。
  列车快到达哈密前的那个中午,郑建江硬是把郑刚拉到餐车去吃饭,在喝下几瓶啤酒以后,郑建江盯着郑刚道:“兄弟,既然咱们投缘,老哥也不瞒着你,其实我是个刑满释放人员……”
  说完就紧盯着对方的反应。
  郑刚一听,心里虽然吃惊,可脸上丝毫也没有异样,倒使他对郑建江生出了一种亲切感。他淡淡一笑,不在乎地说道:“老哥和兄弟刚认识就能说出这种掏心掏肺的话,你这个老哥我是认定了,刑满释放人员又怎样?现在这个年头,坐牢的除了受冤枉的剩下的就是英雄好汉了。”
  郑建江一听,一双虎目差不多就要湿润了,把手上的酒杯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差点把杯子砸破,很有种俞伯牙摔杯谢知音的味道。他一拍郑刚的肩膀,近似哽咽地叫了一声:“兄弟……”
  郑刚见自己随便几句话就让郑建江激动成这个样子,心里偷偷发笑,不过他由此更加认定了他对郑建江性格的判断。
  “老哥家里都有什么人?”
  郑建江回过神来,长叹了一声,一口喝干了杯中酒,充满伤感地说道:“父母都过世了,有个弟弟也不长进,现在干什么我都不知道。”
  顿了一下又说道:“其实,我这次回来也就为了她……”
  郑刚心想,他嘴里的这个她不是老婆就是相好,看来他还挺儿女情长的,随即就想起了张彩霞,心里便有了同病相怜的感慨,他怕怕郑建江的手安慰道:“兄弟也别太难过,有道是天涯何处无芳草,哪里的黄土不埋人,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太儿女情长呀。”
  其实,郑刚这番话与其说是安慰郑建江,还不如说是在为自己宽心,不过,郑建江显然喜欢这种调调,顿时就直起了腰板,充满豪气地说道:“兄弟放心,老哥可不是那种为女人拿绳子上吊的主,我这次回来就是要了却一桩心愿,毕竟我们曾经是夫妻,凡事都要有个交代,我只需要一个结果。”
  “你有多久没有见过她了?”
  郑刚小口呷着啤酒问道。
  “整整六年了,我走的时候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其实我去年就出来了,可是两手空空的也没脸回来见她,所以就在上海打了一年工,攒下了两万多块钱,才回来找她。”
  说完拍拍自己的外套口袋继续道:“今天要不是兄弟见义勇为,我一年辛辛苦苦挣的钱落入贼手不说,回去以后没得丢人现眼呢。来,老哥敬你一杯……”
  郑刚当真有点受宠若惊,赶紧喝了一大口啤酒,正要说话,却听郑建江喃喃自语地说道:“在里面的时候,我看过一部日本电影,叫《幸福的黄手帕》……”
  郑建江说了半句就停下了,双眼凝视着手里的杯子,那眼神之中流露出无限向往的神情。郑刚当然知道他说的那部片子,看着朋友痴痴呆呆的样子,心里暗自叹了口气,不由的又想起了张彩霞来,便自言自语地说道:“那是电影,生活中哪会有这么多的黄手帕,再说,现在的女人都不用手帕了,她们只用餐巾纸……”




  第65章 同病相怜

  新疆哈密位于横贯新疆的天山山脉东端,被天山分割为南北两处,天山南部是哈密绿洲,天山北部是巴里坤草原和伊吾河谷。哈密是新疆东大门,素有西域咽喉、东西孔道之称,是著名的古丝绸之路的起点。
  但是,哈密这个地名之所以广为人知,还是缘于这里出产的一种甜瓜,也就是被康熙皇帝赐名的哈密瓜。郑刚对哈密的所有知识和感知就是从哈密瓜和在火车上邂逅的郑建江开始的。
  由于列车到达哈密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而到郑建江家所在的县城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所以,他们决定在哈密市里住一晚上。
  最让郑刚感到新奇的是,虽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了,如果是在自己的家乡,几乎已经是上床睡觉的时候,可是,在这个西部重镇却仍然恍如白昼,太阳还挂在远处的山岗上。虽然郑刚知道时差的概念,可仍然感到很新鲜。所以,在宾馆里稍事洗漱之后,他就拉着郑建江迫不及待地要出门看看哈密的市景。
  已经进入秋季,这个西部城市的夜晚冰凉如水,街上除了来来往往的车辆之外,行人并不多,郑建江见郑刚一路上只顾盯着那些穿着民族服装的男女观看,就笑道:“缠头有什么好看的,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缠头?”
  郑刚笑道:“真是第一次见,如果你不说这是哈密,我还以为自己到了阿拉伯呢。这些就是维族人吧。”
  郑建江撇撇嘴说道:“我们都叫他们缠头,你想看的话,等到了我家那边全是这样的人,走,我带你去吃手抓肉。”
  这天晚上,郑刚沉浸在身处异国情调的兴奋之中,暂时忘记了张彩霞,由于这里远离自己的家乡,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身负重案的在逃犯。他津津有味地吃着当地的美食,和郑建江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一边听他讲些当地的风俗民情,最后就有点晕头转向了。
  郑建江的酒量极大,在此之前郑刚还没有见过如此豪饮的人,两人在回宾馆的路上,郑建江又从一个小商店里买了十瓶啤酒说是回房间要继续喝。
  “兄弟,你为怎么没问问我坐了六年牢的原因?”
  等到三四瓶啤酒下肚以后,郑建江终于有了一点醉意。
  “有什么好问的?看老哥的样子肯定不会是强奸妇女和盗窃,除了这两样,干什么还不是为了生存?”
  郑刚毕竟是在里面待过一段时间的人,知道在那里面最让人看不起的就是强奸犯和盗窃犯,最吃香的就是自己这样的贪污犯,所以才有此一说。
  郑建江从床上抬起头来奇怪地看了郑刚一眼,随即又一头倒在床上,叹了口气,愤愤地说道:“我他妈的这辈子活的真窝囊。”
  郑刚盼着郑建江说下去,可见他又是半天没声音,还以为他睡着了,于是说道:“老哥若是不介意就给兄弟说说。”
  好一会儿,那边才传来郑建江的声音,语调中带着无限的忧伤。
  “我年轻的时候在新疆阿勒泰当兵,在那个地方当兵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浪漫,长年都待在积雪不化的深山里面,别说女人了,就连母猪都没见过,我在那里一待就是四年,简直憋坏了,终于熬到复员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六岁。可怜我连女人的滋味都没有尝到过……”
  郑刚听着郑建江的话不禁想起了张妍,怎么世上的所有不幸好像都是从女人开始的,如果这世上没有了女人,男人们是生活得很幸福还是将更加痛苦。
  “我当兵前喜欢一个同班的女孩,她叫孙小芝,住在我的邻村。”
  郑建江继续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我们那时很纯洁,最出轨的动作也就是拉拉手而已,不过,我去当兵的时候,我看见她哭了。几年来我就一直想着她。所以我复员回来顾不上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她家里看看她结婚没有。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个星期一,正是田野里瓜蛋子金黄的季节,我在她家里找见了她,当时我们两个人就那么傻傻的互相看着,看着看着,也不知是谁主动,反正我们就抱在了一起,我那时也昏了头,什么也不顾了,一边没命地亲她,一边就扒她的衣服,我记得小芝是反抗过的,可并不激烈,所以当我把她光溜溜的身子放在她小床上的时候,她就像死过去一样一动都不动,就那样,我把她上了,当时由于太疯狂,结果她的那张小床都被压垮了……”
  郑刚忽然呲地一声笑出来,随即又感到自己太孟浪,连忙掩饰道:“大哥,你真猛。”
  郑建江好像并不用在意,自嘲道:“我真是憋坏了,完事以后,我才知道,小芝已经和同村的的建林好上了,她们准备当年就要结婚,那个建林我也认识,他已经上过小芝了,不过我也不在乎,我并不看重女人的那张膜,只要小芝愿意和我结婚就行。后来,小芝经不起我的软泡硬磨终于答应了,不过,她让我自己去对建林说这件事情。”
  “你的女朋被别人上了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郑刚忽然打断郑建江的话问道,他似乎有点不相信,居然会有这样的男人,自己当初就是因为怀疑张妍被尚融睡过,所以才变态的。
  “那也不能怪她呀,她年龄也不小了,再说,我当了几年兵连封信都没有给她写过,我要的只是她的心。”
  不错,人家是事出有因,从那女人第一次和郑建江见面就半推半就的样子来看,她的心里自然没有忘记这个男人,心还在他的身上,自己那个婆娘就不一样了,不但把处女的身子给了那个王八蛋,一颗心也扑在了他身上,那天如果不是自己雄性大发硬上了她,她哪能和自己结婚呢。想着这些,郑刚心里就堵得慌,酒劲也在肚子里发作起来,呼哧呼哧直喘,忍不住爬起身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咕嘟咕嘟地一口喝干了。




  第66章 花拳绣腿

  想着这些,郑刚心里就堵得慌,酒劲也在肚子里发作起来,呼哧呼哧直喘,忍不住爬起身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咕嘟咕嘟地一口喝干了。
  郑建江从床上坐起来,疑惑地看了郑刚一眼,不解道:“怎么?兄弟难道也有什么伤心事。”